违约金制度 保护的法律客体(法益)是什么?
1、违约金是指契约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依照契约规定的预先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物”或间接货币。
2、违约金没有什么制度可言,仅仅是主客体双方就某一是想达成的一种契约规定,该契约规定以相关法规为前提,既有法规定的也有约定的,当约定的大于法律的,以法律规定桂准;当双方没有约定,以法律规定为准,。
3、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方式,直接来源于双方当事人在契约中的约定,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之外,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4、违约金作为预先确定的赔偿数额,在违约后对损失予以补偿,非常简便迅速,免除了受害人一方在另一方违约后就实际损失所负的举证责任,以及繁琐的法院和仲裁机关在计算实际损失方面的麻烦。
5、由于违约金数额是预先确定的,它在事先向债务人当事人指明了违约后所应承担责任的具体范围,从而既能督促债务人履行合同,又有利于当事人在订约时计算风险和成本,从而也有利于促进交易的发展。
6、违约金依其发生原因不同,可以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为约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
7、因此违约金保护的法律客体均可以指双方当事人,也就是契约双方。不对第三方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