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枫:中国人为什么不守规矩

中国人为什么不守规矩?

管仲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司马迁和贾谊都引用过,足见,古人对此深信不疑。只是,古代老百姓一直吃不饱穿不暖,礼节和荣辱也就无从谈起了。所以,历史上的中国始终是一个既无规矩、也无廉耻的国家。“礼仪之邦”,纯属扯淡。有,也是面子上的冠冕堂皇,背地里的男盗女娼。

现在不一样了。

中国人民终于吃饱了,其中,一部分人还发福了。但,问题是,“礼节和荣辱”却没有好起来,反倒丢人丢到国外了。外国人一见中国人就头疼,很想树个牌子,写上:华人和狗不得进入。但是,无奈中国人的腰包里有钱,不得不耐着性子忍着,可内心的疑惑却一天胜过一天:中国人为什么不守规矩呢?不排队,闯红灯,随地吐痰和大小便,大声嚷嚷,地铁里说话好似议会发言;不遵守时间,过了发车时间,才像大牌一样姗姗来迟。

其实,这是小节。所有的规则,再重大的规则,在中国人看来,也是处女膜。处女膜,就是给人破的。破了,说明你有本事;破不了,说明你无能。你是想作一个有本事的人呢?还是被人看作无能之辈呢?显然,要做前者。比如红灯,除去救护车、救火车之外,要是你敢闯红灯,那你必是牛人,必是有特权的,必是公检法、军警武警交警之流的。规规矩矩过马路的,肯定是一无所有的草民。

上行下效。大人物践踏大规矩,小人物就会破坏小规矩。结果是,统统没有规矩。

逻辑如是。不过,还是用事实证明一下。

我常去中央美术学院打篮球,一是离我家近,二是美院很开放,任何人均可自由进出。我也纳闷,为什么很多大院,自立岗哨,自设保安,随意检查,禁止出入呢?公民、国家的主人、没有任何犯罪前科的良民,在自己的国土上,难道不是可以通行无阻的吗?这种行为不是搞“一国两制”、另立王国吗?

这种作法在中国满地都是,人们习以为常。中央美院算是例外了,只是,它也不能免俗。偶尔,也会加强戒备,盘查行人。幸运的是,我有教师相,每每成为漏网之鱼,去美院打篮球基本上没遇到什么障碍。

一次,和我们对打的是几个农村模样的年轻人。运球、投篮、跑跳的姿势,都很怪,一看就是没有任何训练的生手。就是体力好,满场跑,不知疲倦。心态也好,不管球进不进,也不论输赢,就是高兴,兴高采烈,喜笑颜开。可以断定,是青春期精力过剩,必须消耗消耗,至于用什么方式,倒在其次。不打不成交,几个回合下来,就熟了,成了朋友。

问他们是做什么的,答:美院的保安。

再问:为什么美院以前不管,最近,突然盘查其进出来了呢?答: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他们颇为自豪地保证:以后来,找他们,没问题能进来。

在中国,在北京,进城来做保安的农民兄弟,大约是社会最基层的人物了。即便如此,他们也有特权。限制进出,显然是一个“恶”法,是一个与法相悖的坏规矩,但是,既然定了规矩,就要遵守,而且,是人人都应遵守,谁也不可例外。可事实上,掌管此规矩的、最没有权力的、最底层的、朴素的农民子弟,对此视若无物,公开地予以践踏,并以此为荣。

中国的规矩,大抵如此。谁掌管什么规矩,谁就会毫无顾忌地破坏什么规矩;交警,破坏交通法规;随意地搞什么限行和管制,凭什么?税务部门,破坏税法;一个国家的企业居然实行两种不同的所得税,如何实现公平竞争?人大,破坏立法权;堂堂议会居然将税收立法权,授予国务院,还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收回!最高统治者,糟蹋宪法;言论自由被无情践踏,一句“阳谋”轻轻带过;持不同见解者,未经任何法定程序,就灰飞烟灭了。

问题如此,根源何在呢?窃以为,以下三款,最为关键。

第一,中国人没有信仰;信仰是内置于每个人内心的矫正器,它无处不在,规范着每一个人的言语和行为。外在强制力,即便有效,也只能收效于一时,不能持久。可悲的是,历史上,儒家主导下的中国,“不语乱力鬼神”;49年之后的中国,被唯物主义之风扫荡,不相信超自然的力量之存在,不畏天地,更不敬神明。

有一个日本童话。一个小和尚跟着师父出门,走得着急,没上厕所。遇见稻田,想解决。师父说:田里有稻神,不可造次;遇见河流,想解决。师父说:有河神;遇见旱地,想解决。师父说,有地藏菩萨。小和尚急得满地转圈,念念有词:神啊,神啊,到处是神!不得已爬到树上,对天撒尿。一阵风吹来,落在老和尚光溜溜的脑门上。老和尚用手一摸,怒向小和尚,正要发威。小和尚说:你脑门上没有神明吧!老和尚觉得有理,一笑而过。

有神明,则有约束;无信仰,则肆无忌惮。

第二,以成败论是非;以成败论英雄,也是以成败论是非。只要成功了,一切的卑鄙伎俩都可忽略不计,还可作为成功谋略大肆渲染。以李世民为例。杀兄弟、囚老父,在一个百姓身上,必是死罪无疑,也是对儒家确立的“忠孝”礼仪的最大嘲笑。可是,他成了,这些罪状一笔勾销。史书上大赞特赞的是“贞观之治”和千古一帝。

只要结果,不看取得结果的过程;只看结局,不看造成结局的手段。“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所带来的后果就是,为了结果,不择手段;为了成功,哪管是非曲直,规矩更是一个用过的避孕套,早扔到千里之外万里之遥。如此,刑讯逼供不算什么,只要证明你是罪犯。然后,倒果为因,说既然是罪犯,既然是“敌人”,对待他就要像“冬天一样的冷酷”。惨无人道、践踏法律的逼供,也就平安无事了。

西方人,不是这么干的,也不允许这么干。如果这么干,就是白干。即使成功了,也会被社会唾弃和抛弃。

看过一个片子。两个澳大利亚年轻人,横渡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之间的海峡。他们只靠人力划船,不借助任何外力,包括水、食品、药品和其他生活用品,也只能自带。可想,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甚至有生命危险的探险。预计,半个月可抵达新西兰。不幸的是,遇见了巨大的漩涡。在强大的海流冲击下,皮划艇随波逐流,在漫无边际的大海上,绕起了圈圈,二十多天里没有向前一步。卫星导航,清晰地显示了他们的运行轨迹。

在绝望的边缘,大海又慈悲了,旋涡消失了。他们万分兴奋地摆脱停滞、继续向前,此时,海面上又出现了一艘观光船。船上的游客,看到两位勇士疲惫不堪的样子,由衷感慨和钦佩,纷纷举杯相邀,说:哥们儿,来,请你们喝一杯!为你们的勇气,也为你们未来的航程。

在苍茫的大海上,在与狂风巨浪搏斗二十多天之后,在身心俱疲的时刻,在与人烟隔绝一个月之后,在如此盛情之下,喝一杯啤酒岂不是顺理成章、天经地义吗?但令我惊诧到底的是,两位勇士婉言谢绝,说:我们不能接受我们自带的饮料。游客也不勉强,说:好吧,我们在你们到达的港口,等着你们。

果然,在抵达新西兰的港口那一刻,近十万人蜂拥而至,狂热地迎接凯旋的英雄。其中,有他们的亲人,有政府的官员,还有和他们相约***饮一杯的游船上的游客。场面之感人,经久难忘。

以中国人的观念,喝一杯啤酒,乃白璧微瑕,不影响探险的意义吧。但,西方人的理念是:比起探险来,更为神圣不可破的,是规则。坏了规则,一切的成功都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

第三,所有规矩,都有例外;所有法规,都有法外之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这种思维的最集中体现。如巴尔扎克嘲笑法国之封建法律体系,他说:法律,是一张蜘蛛网,强有力的像石子一样穿过去了,网住的,不过是一些无力的小毛虫,而已。

如果做不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则必然会有人寻求成为法外之人;一旦有一个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则后继者必然接踵而至。以闯红灯来说。公检法的车,闯了红灯也没事;所以,很多单位和个人,就通过各种关系或花钱,挂公检法的车牌。军车,不交过路费,就有很多车挂军牌。例外、特权、法外之地、之人,就像一个具有强大吸附力的漩涡,能将一切的平等全部卷进去,并投入深不见底的深渊。一个貌似坚固的堡垒,有一扇大门。如果,在围墙上开了小门,出入更为方便,试想,还有人从大门进出吗?

法之尊严,不在严格严密和严酷,贵在一致一律与平等。中国的经济犯罪,有死刑,但,中国的贪官前赴后继;欧美的经济犯,绝对不会丢了性命,可是,欧美官员之清廉,举世皆知。何也?中国刑法虽重,但有旁门左道蹊径小路;能者强者有关系者组织内的人,皆可循而避险。欧美之法,法外无地,无处可逃啊。

正因如此,中国人以破坏规矩为荣;西方人,以守规矩为上。不是西方人多高尚,是因为除了守规矩这一大门,再没有行得通的小门了!如果有,他们也会走的。在国外没见大企业行贿官员的;但是外企到了中国,也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