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总统的国家体制

智利是资产阶级***和国,实行总统制。自独立以来,智利先后制定过8部宪法,其中1833年宪法和1925年宪法执行时间最长,对智利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形成和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体制的建立起了重要作用。这八部宪法分别是:1812年宪法、1818年宪法、1822年宪法、1823年宪法、1828年宪法、1833年宪法、1925年宪法、1980年宪法。1993年智利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总统由普选产生,任期6年,不能连任,2005年修改宪法将总统任期改为4年,与国会任期相同,并取消了终身参议员和指定参议员。智利宪法不允许同一人“连续”担任两届总统,但对非连续的当选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