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多久抓捕嫌疑人
一、立案后多久抓捕嫌疑人
1、立案后多久抓捕嫌疑人,需视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就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了;
(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立案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2、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首的材料;
3、属于其管辖范围;
4、有犯罪事实需要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