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题简述遵纪守法,讲究道德与人生发展的关系
遵纪守法,讲究道德与人生发展的关系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道德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法律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法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法律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强调两者的衡态;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法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谴责等诸手段。法律与道德,是一对相辅相成的概念。法律承担着维护社会善良风俗的责任,为道德提供坚实的后盾。而道德往往是一部分法律的直接渊源,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起约束作用。只有信仰法律,才可能守法。法律作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守法精神要求的是主体不仅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把守法内化为道义上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变被迫守法为自愿守法,由强制守法到良心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不遵纪守法的不少,往往走上犯罪的道路。广州市司法局的吴云南等同志对广东全省49所普通高校进行了调查,结果念人震撼,1981—1998年,这49所普通高校曾有违法和犯罪的学生626人,约占同期在校学生总数的干分之二。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两名公务员2003年4月3日下午在办公室里遇刺。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周一超时年22岁,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他在该区公开招考公务员中,已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2003年3月28日,在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国首家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之所以要建立这个“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是因为该院通过调查分析发现,2001年该区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并且还得出结论,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像诸如正义、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善良风俗等普遍的或个别的法律原则,其本身就是人类道德观念的有力组成部分。也因为有了道德的支持,才使法律原则能够发挥出人性的作用。倘若法律不承认或者否弃这样的道德因素,那么法律或法律制度是存有极大缺陷,它是否有生命力或者在多大程度拥有生命力都是疑问。所以“法规可能仅是一个法律外壳,因其明确的术语而要求由道德原则加以填充。”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希望在于青年;在当今社会,更准确地说,是在于大学生。大学生是国家、社会的高素质人才,他们将担当社会重任,他们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必将产生一个良好的社会效应。首先,大学生这一群体规模庞大,他们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后的他们将融入社会的各个阶层,与社会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一群体的守法行为无疑会在社会产生很大的反响。其次,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大学生带头遵纪守法,自然会产生一个波动效应。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与法律实施的关联程度较大,如果大学生能有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对法律的实施无疑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就会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的支持。从这个角度讲,大学生遵纪守法具有导向功能,这种导向是相对于社会公众而言的。进一步说,每一个青年,不仅自己要做到遵纪守法,讲究道德规范,而且要影响和教育周围的人;不仅把法律当成自己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自觉依法办事,还应该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关注遵纪守法的社会意义。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一个依法治国、崇尚法治的国家,必然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国家;而当代青年如能以身作则,遵纪守法,讲究道德,不仅自己能健康成长,还能营造一个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营造一个维护法律尊严、弘扬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