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适当体罚孩子,这种做法允许吗

法律分析:幼儿园的教师应当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幼儿实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我国法律上是严禁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若对其造成明显身心伤害的会被视为虐待儿童的犯罪,法律会追究实施者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