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狼2》中冷锋一脚把开发商踢死了为什么判刑3年?
其实题主没有注意到全部细节。冷锋没有坐三年牢,最多坐了两年。因为画面一闪说是三年后,但船长对冷锋说:“一年多我到处留心也没见过这样的子弹。”说明冷锋最多坐了两年牢就出来跑船了,为了方便计算,就按两年算了。
众所周知,现役解放军犯罪的由军队负责案件侦查工作,由军事法院进行审判。军事法院对军人护短是一个不好摆在台面上说但大家也都心知肚明的事情。也就是说,当时判冷锋的一定是刑法允许的限度中的比较轻的刑罚。
说到这里,大家肯定会认为,可能军事法院就是照两年判的。能只判两年的话就直接缓刑了好不好。看到首长给冷锋摘肩章时的态度了吗?军队绝对不止在判刑过程中采取了自由裁量权能够允许的最轻的判罚,在刑罚执行过程当中很可能也出面帮他争取了最大限度的减刑。所以说冷锋的两年刑罚应该是最大限度减刑之后的结果,这样我们大概能推断他被法院判了几年。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所以冷锋应该是在经过最大限度减刑以后坐了两年牢,那么他当时被判刑应该是判了四年左右,而这个四年也应该是自由裁量权允许范围内能做出的非常轻的判罚。这样一来,我们大概就能推断冷锋犯的是什么罪,犯罪情节是怎样的了。
如果这个包工头死掉了,只看后果暂不考虑冷锋的主观故意,冷锋会涉嫌故意杀人既遂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两个罪名的法定刑都在十年以上。
即使认为冷锋当时向警方自首,也只是法定的从轻情节,也要在十年以上量刑。那些认为军事法院护短能护到扒下刑法底裤的就歇歇吧,依法治军还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呢有没有。只要人死了,没有特别硬的法定减轻情节比如重大立功等,是不可能判到四年的,所以基本可以排除冷锋一脚踢死了包工头的可能。
如果包工头没有死,冷锋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我们的推断。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冷锋的四年刑罚正好落在这个区间,而且基本上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能判的一个非常从轻的刑罚了,也正好符合答主的推断。所以答主认为那个包工头没有死,但是受了重伤,很可能肋骨断了几根然后内脏可能受到很大损伤。想想也是,冷锋作为一个很优秀的特种兵,而且他当时是做了充分的冷静考虑之后出的脚,脚下的分量应该拎得清,不至于一脚要人命。
至于有些答主说冷锋正当防卫的,答主不能认同。首先包工头的枪已经被冷锋抢下,而且现场所有人都被几十个特警全副武装包围着,不管是冷锋本人的人身安全还是战友家属的人身安全都不处在受到威胁的状况之下了,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更何况是包工头已经转身要走了,冷锋把人家叫回来踹的呢。
有些人认为特警是来包庇包工头的,答主认为不会。冷锋来到现场也就三五分钟,警察就全副武装到了现场,而且中途并没见到有人报警,说明警察应该是冷锋他们到现场之前就接到的报警。而冷锋他们来到以前,包工头一方处于完全的强势地位,没必要做着违法的事叫一帮警察在旁边呐喊助威吧,即使再官商勾结这也明目张胆得有些说不过去了。
所以很大的可能是冷锋他们出现之前,被暴力拆迁的人这边报了警,警察接警之后全副武装赶到现场,正好赶上冷锋在教做人。所以正当防卫的条件应该是不具备的。
综上所述,答主认为冷锋应该是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而且伤情可能会比较重。然后冷锋有自首情节,被害人有过错,因此各种从轻,在三年到四年之间量刑。到监狱之后又经过减刑,在刑法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减刑到两年,然后就出狱发生了电影里的故事。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