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如下: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1、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是:

(1)审查立案;

(2)通知履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时间要分情况:

(1)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

(2)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3)法院强制执行时间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长期限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