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原告有没有权利不追求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罪,这是过失危害公***安全罪,属于公诉案件,这类案件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要求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所谓的原告,只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无权决定是否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但原告可以与被告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作出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谅解书,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从轻处罚。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犯罪后,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这些都是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被害方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被告的处罚,侦查阶段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轻缓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谅解的前提: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到位;谅解书的重点是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或从轻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