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赠与和自愿赠予的区别
自愿赠与和自愿赠予的区别为行为方式不同,成立条件不同,法律定义不同。
1、行为方式不同:自愿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并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而自愿赠予则是指单方面将财物送给他人。
2、成立条件不同:自愿赠与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而自愿赠予只需要一方给予,不需要另一方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3、法律定义不同:自愿赠与是法律用语,是一种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与行为通常需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来完成,可以是口头合同或其他形式。根据法律术语,这种合同被称为诺成性合同,即只要承诺就能成立。基于这种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的意思表示即使没有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目标。赠与是指无需付息或还本,仅仅是单方面转移财产的行为。而自愿赠予则是文学用语,并无法律定义。
4、自愿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自愿赠予意思是自愿把自己所有的东西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