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破产了债务追偿怎么办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决定受理集团的破产申请之后,会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让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在该期限内进行申报,为能及时申报的,可以在法院进行最后的财产分配之前进行补充申报。申报完成之后,法院会依据规定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该集团旗下还有其他子公司,债权人也不得向其子公司主张债权,这二者都属于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资格和能力,子公司无需承担母公司的债务。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