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成脑震荡可以追究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
打人造成受害人出现脑震荡的,首先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其次如果经鉴定轻伤以上伤情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轻伤的,承担治安处罚责任。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派出所应该在受理伤害案件后24小时内向受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受害人持委托书到法医鉴定部门进行鉴定,法医在3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如果是轻微伤,派出所要对行凶人治安处罚,拘留、罚款,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如果是轻伤或重伤,行凶人已构成犯罪,要被刑事拘留,在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受害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如果派出所制作的受害人不要求做伤情鉴定的笔录在受理伤害案件后24小时后,有违规定,可向公安局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