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损坏占用公共区域人行道的行为,应该依据什么法律或者条例,给予什么处罚?
公路是属于公***财产,对公路进行破坏的,如果是故意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据犯罪情节进行判刑。对于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依据行为的严重程度予以罚款并恢复道路。
法律分析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道路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是非常大的,道路通了货物流通才会顺畅,所以我国对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是非常大的,破坏公路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公路设施、公路用地和公路养护材料均属国家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和破坏;未经公路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占用。损坏、占用公路路产的,必须按本规定所列对应项目标准赔偿或补偿。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