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卫生局的主要职责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卫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依法拟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定我市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制度和措施。
(三)承担食品安全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拟定全市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五)组织拟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拟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制定免疫规划及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治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七)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八)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的防治监督。
(九)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拟定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服务和质量、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规范、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组织拟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和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卫生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申报和实施;负责卫生事业经费的分配、使用及监督;对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内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