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帑
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明律则又较唐律为重。
——薛允升:《唐明律合编》
结合上述材料,试述明朝与唐朝相比在刑事法制方面的特点。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1)“重其所重”,即“事关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加重重罪的处罚,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大力加重对于谋反、大逆之类严重危害君主专制统治罪名的处罚;增设许多侵犯皇帝专制权利的罪名;加重对官吏贪污渎职罪的处罚;加重对侵害统治秩序的犯罪的处罚。
(2)“轻其轻者”,即“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方面减轻轻罪的处罚。主要是对触犯礼教罪名的处罚较唐律为轻。
(3)明朝实行“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的原因较为复杂,既与当时的社会矛盾激化相关,也适应了当时社会风俗的改变。明朝统治时期,已处于中国传统社会的晚期发展阶段,政治经济的变化,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尖锐,迫使统治者从唐朝的重礼转变为重法,加之元朝是少数民族的统治,并不完全依据礼教原则立法,也使得以往有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犯罪规定有了松动。因此,明朝统治者根据当时社会情况,重新调整统治政策,不仅突出对侵犯皇权和社会秩序的重罪的镇压,也适当减轻对一般性犯罪的惩罚,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也利于专制军权的巩固。(P211-213)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明朝法制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