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撤回提示付款的法律后果

根据《票据法》规定,如果持票人未在上述法定期限内作付款提示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另外还规定,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因此,票据持有人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情况下,票据权利一般是不会消灭的,还是可以向票据债务人提示付款,但是丧失了对背书人、保证人等前手的追索权。

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受票人、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