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包括什么制度
1、什么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将“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理念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大举措,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质量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证,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3. 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应当建立完善哪些配套制度?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
(1)本机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方案;
(2)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
(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4)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5)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
(6)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7)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8)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9)行政执法裁量基准;
(10)其他方面制度。相关制度文件包括过去适用的和新制定的,文件具体表现形式不限;适用本级政府或上级部门制定的制度,可以不再另行制定。
除上述制度外,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本单位、本系统执法实际和创新工作需要,制定有行业特色的其他制度。
4.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应当制定规范哪些制式文本?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职能,参照上级执法机关制定的有关示范文本和工作指引,制定本部门、本系统规范执法的制式文本:
一是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及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
二是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主要针对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公***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
三是行政执法流程图,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流程图,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有关清单,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公开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等,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