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可以解释法律吗?
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区别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的关键。此处之法官解释应为非正式解释,没有法律效力,只能算是一种学者的对法律的见解,不能作为判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