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生态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如下:
一是聚焦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以种类区分的自然资源单行法律。主要句括《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和国渔业法》等。
二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在环境管控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和国环境评价法》《中华人民***和国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和国生物安全法》等。
三是聚焦绿色发展、重要区域等,各有侧重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和国长江保护法》等。
二、生态安全是什么意思?
生态安全是指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完整情况。是人类在生产、生活和健康等方面不受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等影响的保障程度,包括饮用水与食物安全、空气质量与绿色环境等基本要素。
健康的生态系统是稳定的和可持续的,在时间上能够维持它的组织结构和自治,以及保持对胁迫的恢复力。反之,不健康的生态系统,是功能不完全或不正常的生态系统,其安全状况则处于受威胁之中。
三、生态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1、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讲,人与自然和谐***处,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大自然为人类提供了资源,因为有了资源人类才得以生存,如果资源环境遭受破环,那么人类生存发展的空间就变得不那么理想。
2、从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讲,保护环境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更确切的说是可持续发展,这是为人类子孙谋福利的长远事,不是为了要取得单一的眼前经济利益就去破坏环境。
3、从环境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上讲,环境保护体现了个人修养与素质,也表现了一种社会文明进步的尺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中华人民***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应当向社会公告。
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除依法收取海域使用金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