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请律师和不请律师有什么区别
开庭时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最大区别就是请律师可以降低诉讼风险。以交通事故诉讼为例,具体的区别如下:
1、请律师降低诉讼风险
交通事故索赔尤其是诉讼,是涉及很多法律专业知识,是一门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而对于与交通事故相关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定,受害人有的不太清楚,甚至不知道自己能获得哪些赔偿。因此,聘请了律师,则能全面控制和防范诉讼风险。
2、请律师能全面提出索赔请求
交通事故专业律师,能全面了案情后,能就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提出全面的赔偿,并指导当事人或者由律师完整的收集证据,以便最大可能的使自己提出的请求得到支持。
3、请律师能与对方权利对等
交通事故大多数时候是需要与保险公司打交道的,因为很多赔偿款都会由保险公司优先支付,当各方无法对赔偿达成一致而必须诉诸于法院时,作为被告的保险公司出庭的一定是专业的律师,肇事者往往也会由律师代理出庭。
这样如果受害人一方仅仅只是受害人自己而没有同等的专业律师维权的话,导致自己处于不利的境地,最终导致自己可能仅仅获得很少的一点赔偿。
4、请律师能减轻受害人工作量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跟保险公司、肇事者、交警部门以及法院打交道,尤其是诉讼过程比较长,工作量比较大,聘请了律师,能让自己从繁重的索赔中解脱出来,让受害人能有更多时间休养调整、或者投入了自己的家庭生活和工作中。
例如,要起诉的话,车主信息、保单信息、保险公司工商信息需要分别花功夫去获取,聘请律师后,这些则可交由律师处理,更快速高效;
5、请律师更容易索赔成功,获得更高额赔偿
俗话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更容易成功!而且专业交通律师代理交通类案件轻车熟路,诉讼过程中的门门道道都了如指掌,胸有成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