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相互转的微信红包属于赠与吗?
有网友问:情侣之间相互转的微信红包属于赠与吗?我认为这要看情况,首先,如果是节日转的,写着表白话语,或者特殊数字含义的红包,是属于赠与的;其次,如果是经常给你转账,且没有任何备注,分手后他是可以主张要回的;第三,建议情侣之间不要牵扯大额转账,或者频繁的转账,以免以后牵扯不清。现在随着各种节日的不断增多,很多情侣平时都会给对方转账,但其实真正好的爱情是不能用红包来衡量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的讨论一下关于情侣之间转账的这个话题。
现在法律上已经明确有了界定,情侣之间如果在特殊节日,比如说纪念日、生日给对方发红包或者转账,并留言?我爱你?或者?纪念日快乐?等表白话语;又或者转账的金额是?520?、?1314?等有着特殊含义的红包,这样统统都归类为赠与。因为这很明显是在向对方转达自己的爱意,这样的转账就相当于是自愿送给对方的,即便他去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他。
但是如果两个人在相处中,对方经常给你转账,且没有任何的备注,也不是特殊日期转的有表白含义的数字金额,那么分手后对方都是可以主张要回的。你如果不给,对方只要能提供转账记录,告到法院,法院也会判决你归还。
其实看对方是否爱你,千万不要一味的相信发红包以及转账,因为这些都是可以要回去的。也建议情侣之间不要牵扯大额转账,或者频繁的转账,以免以后牵扯不清。如果真的是纪念日或者情人节,对方给你发红包,也建议适当的转回给对方一些,这样才是平等的恋爱,也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即便分手也不担心对方以此纠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