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兑付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本票兑付的问题 出票人以外的前手,意思是背书转让的中间环节的人.

比如A银行出票,收款人是B,B转让给C,C转让给D,D未按期限提示付款,那么丧失对B和C的追索权,但是还能向A追索.

问题二:关于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是什么意思 先理解一个定义:

票据持有人向银行提交并要求银行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就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

再来回答第一个问题: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埂长不得超过2个月。提示付款期限内任意一天都可以向银行提示付款。如果1月1日出票,在3月1日之前的“任意一天”你都可以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见票即付。但要注意本票只限于在同一城市内使用。

第二个问题: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如果1月1日出票,4月1日到期,4月1日至4月11日之间你可以向银行提示付款。如果付款银行不在本地,要提前几天将你的商业汇票寄出。

问题三:本票是24小时都可以兑付的吗 你好,很高兴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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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生活愉快,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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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银行本票怎么使用?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当场抵用,付款保证程度高。

适用范围: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

适用对象:

个人各种款项结算。

使用提示:

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现金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

2.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能背书转让;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

4.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持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签章,记载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5.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也就是说

你一旦到银行做了一张银行本票,银行就会把这笔钱从你的帐户上划走,放到银行自己的一个专门帐户上,那么你的银行帐上就会少了这笔钱。一般情况下我们会马上将这张本票交给收款人,我们会直接贷记”银行存款“,这时就不牵扯到银行本票存款这个科目。但是有几种情况就必须要用银行本票存款这个科目了:比如,别人和你打官司,要来封你的帐号,你帐上的钱比较多,全部提成现金不方便,这时你就可以自己给自己作一张银行本票,把钱从帐上划走。这时,你就只能作”银行本票存款“了,因为本票的收款人是你自己。

编辑本段银行本票的特点:

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银行本票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1)使用方便。我国现行的银行本票使用方便灵活。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不管其是否在银行开户,他们之间在同城范围内的所有商品交易、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本票。收款单位和个人待银行本票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同样也可以背书转让。银行本票见票即付,结算迅速。

(2)信誉度高,支付能力强。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并于指定到期日由签发银行无条件支付,因而信誉度很高,一般不存在得不到正常支付的问题。其中定额银行本票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各大国有商业银行代理签发,不存在票款得不到兑付的问题。不定额银行本票由各大国有商业银行签发,由于其资金力量雄厚,因而一般也不存在票款得不到兑付的问题。

编辑本段银行本票的注意事项

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

1、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

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银行本票的代理付款人是代理出票银行审核支付银行本票款项的银行。

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申请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支付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支付金额。

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本票。用于转帐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现金”字样;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

问题五:别人开给了我一张本票,我拿到银行去兑付需要付手续费吗?可否让人替我代办? 无手续费.代办的话,每个银行可能手续不一样,且本票可转让,切勿让陌生人代办业务,避免资金损失.

问题六:汇票,支票,本票三者的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的联系和区别(一)概念分析所谓“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而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人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2、委托他人进行的一定金额支付的;3、票面金额的支付应当是无条件的;4、金额的支付应有确定的日期;5、票面金额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支付。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1、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2、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3、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汇款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在汇票签发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他们是汇票关系中必不可少的。所谓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面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即都是以货币表示的;金额是确定的;都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付款期也是确定的等等,本票与汇票最重要的区别是,本票出票人自己担任付款,也就是说,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一个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另一个是收款人。所谓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与汇票相比较,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银行的存户,而且出票时帐户上有足额存款,签发空头支票的,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2、支票的付款方式仅限于见票即付,不规定定期的付款日期,因此,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受付款的人。(二)相同点(1)具有同一性质。①都是设权有价证券。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②都是格式证券。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⑤都是文字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④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⑤都是无因证券。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由于我国目前的票据还不是完全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只是银行结算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2)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⑦汇兑功能。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⑦信用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③支付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三)不同点(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

问题七:请问什么是银行本票?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顿网校为您解答: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采用银行本票方式时,应注意新的办法对银行本票的规定作出了如下主要变化:

⑴规定了银行本票出票人的资格。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票据的主债务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⑵改变了申请人申请办理现金银行本票的条件,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才可申请办理现金银行本票。增加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只能向出票银行支取现金的规定,且可以作成委托收款背书委托他人向出票银行提示付款。

⑶取消了不定额银行本票金额起点100元的规定,同时将定额银行本票面额由原来的500元、1 000元、5 000元和10 000元调整为1 000元、5 000元、10 000元和50 000元。

⑷将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一个月,改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⑸规定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挂失止付;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而原办法规定,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不予挂失,对遗失的银行本票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未冒领,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⑹增加了本票贴息的规定。为既保持银行本票见票即付的优点,又避免跨系统银行本票的兑付引起兑付银行垫付资金而造成的利息损失,办法规定,对跨系统银行本票的兑付,持票人开户银行可根据中国人民规定的同业往来利率向出票银行收取利息。

采用银行本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应将收到的银行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申请人因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连同本票交给出票行,并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提交证明或身份证件,根据银行审核盖章后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作为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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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八:个人本票转账背面该如何填写 如果是未转让过的本票(背面空白的),直接在背面最下方提示付款人签章处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就可以,被背书人、背书人不用填写。当然得和票面收款人名一致,否则需转让。

希望能帮助您,如满意回答请采纳,谢谢!

问题九:本票对于银行是负债还是资产 准确的说是负债。

本票有银行签发, 从客户账上划转资金。

不过贷方是清算的科目,当本票兑付是, 签发行与受理行亥行相关清算。

楼上的分录是企业会计的做法, 银行科目里倒没有银行本票这类科目。

问题十:会计票据中的本票是什么呢? 汇票、本票、支票的联系和区别

(一)概念分析

所谓“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而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人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2、委托他人进行的一定金额支付的;3、票面金额的支付应当是无条件的;4、金额的支付应有确定的日期;5、票面金额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支付。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1、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2、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3、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汇款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在汇票签发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他们是汇票关系中必不可少的。

所谓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面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即都是以货币表示的;金额是确定的;都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付款期也是确定的等等,本票与汇票最重要的区别是,本票出票人自己担任付款,也就是说,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一个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另一个是收款人。

所谓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与汇票相比较,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银行的存户,而且出票时帐户上有足额存款,签发空头支票的,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2、支票的付款方式仅限于见票即付,不规定定期的付款日期,因此,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受付款的人。

(二)相同点

(1)具有同一性质。①都是设权有价证券。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②都是格式证券。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⑤都是文字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④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⑤都是无因证券。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由于我国目前的票据还不是完全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只是银行结算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

(2)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⑦汇兑功能。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⑦信用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③支付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三)不同点

(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