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由谁负责
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
《中华人民***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因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权益。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了工伤,造成了身体损害、死亡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津贴等。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或者无力履行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工伤赔偿费用,并向用人单位追偿。但是,在追偿过程中,工伤保险基金需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赔偿责任,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如果员工在加班时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员工在加班时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员工因为受到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而进行加班工作,导致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如果员工在加班时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