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陈述事实,需要对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么?

在网上陈述事实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涉及隐私、国家安全以及其它机密的除外。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假如没有恶意诋毁的言论的话,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网络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文字的媒介,就如同在报纸上,杂志上也可以出现一些打假的,或者是揭露黑暗问题的文章,重点是,当事人陈述事实之前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说的都是客观事实,否则一旦对方将当事人告上法庭,有可能因为没有充足的证据而背上诽谤诋毁的违法行为而必须对对方有所赔偿。所以,在网上客观陈述事情发生的经过时,最好同时准备好一切可以准备的强有说服力的证据。在虚拟的网络自由世界里,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并拥有同等的受到尊重的机会,这种特征使网络成为人们灵魂最自由的地方。网络还由于天然的虚拟性,而使得很多在现实中不好做的事情,或者不好说的话在网络上便可以旁若无人地做,肆无忌惮地说。最终侵害到别人的权益,对方一旦启动法律武器就需要当事人拿出有力的证据自证,否则下场难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