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标语的特点及其用途

广告标语(advertising slogan)又称slogan,是用于广告宣传,往往令人印象深刻的短文。可以是简短的一句话,或数行程度的文章,常被视为行销商品时决定商品印象的一项重要因素。

广告标语通常很简短,可能不被法律认可登记著作权。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1],并有标语不成为著作的司法判例[2]。

即使相关法律未明文规定,简短的标语可能被认定为缺乏创作性不得成为著作。在日本有过判例,五?七?五调的交通安全标语被认定为著作物[3]。

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4]:“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法规未涉及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