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溢血48小时后死亡算工伤不
脑溢血48小时后死亡不一定算工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二)患职业病的。因此,对于脑溢血48小时后导致死亡的案例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脑溢血与工作是否有因果关系,配合医生的诊断报告等证据,最终由工伤鉴定委员会作出认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人在工作期间遭遇意外事故并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职业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其家属可以申请工伤保险。但如果工人在工作期间患上一些非职业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导致脑溢血死亡,需要证明这些疾病与工作无关。
如果脑溢血患者在工作时间内突然晕倒并送医抢救,最终未能获救身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患者在工作时间内因脑溢血突然晕倒并送医抢救但最终未能获救而身亡,也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判断,根据病因鉴定和医疗记录等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估,由工伤鉴定委员会作出认定。
脑溢血48小时后导致死亡是否算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脑溢血与工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学鉴定报告等,最终由工伤鉴定委员会作出认定。建议在工作中,注意保护身体健康,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二)患职业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