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类型怎么区分

常见的民事诉讼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因财产权而发生的纠纷,多数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发生的纠纷;

2.公民之间因买卖、租赁、借贷、赠与、典当等合同行为而发生的纠纷以及继承遗产所引起的纠纷。

3.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所产生的债务纠纷以及损坏财产引起的赔偿纠纷。

4.因人身权利引起的纠纷,这主要是指侵害公民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和肖像权。

5.因侵害公民的专利权、著作权而引起的纠纷。

6.婚姻家庭引起的纠纷,主要有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的纠纷,家庭成员间的赡养、抚育、扶养等纠纷。

7.因经济合同、企业劳动用工、企业承包、土地承包、相邻权等引起的纠纷。

8.法律规定的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文件规定的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民事诉讼案件。

民事诉讼的具体流程是:

1.起诉,收集好相关资料,比如借款合同、借条等,以及身份证到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2.立案,法院收到资料后,会审查资料,如果符合立案标准,就会通知已经立案,出具立案通知书。

3.根据案件情况,案件会转到具体经办的法官。

4.开庭审理。

5.判决。

6.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是我国三大诉讼类型之一,而民事诉讼主在解决的是民事纠纷,而民事诉讼有不同的诉讼类型,不同的诉讼有不同的特征和不同的起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