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迁证有效期40天是40个工作日吗

准迁证有效期40天是40个工作日。

准迁证的时间是给户口迁出地的限制,也就是从开出日计40天内有效,派出所收取准迁证后开出户口迁移证,迁移证时效一个月,一个月之内拿迁移证到落户地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是国家的一项行政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按照户口规定办事,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件户口迁移。凡是符合迁移规定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规定的,也要做好解释工作,不要推诿拖拉,影响群众的工作和生活。

准迁证办理流程:

1、准迁证办理前应该向落户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

2、待落户地派出所审核之后同意迁入,可以向现户口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户口迁出申请;

3、申请提交之后,待户籍所在派出所核实情况后,会开具相应的户籍证明;

4、迁户人持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及迁户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5、申请通过后,迁入地户政科会签发对应的准迁证;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综上所述,准迁证有效期40天是40个工作日,迁移证时效一个月,一个月之内拿迁移证到落户地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

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

户口准迁证由县公安局或者不设区的市公安局或者市辖区公安分局签发并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40天。

公民丢失户口迁移证件或者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件,原证件予以作废。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