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投诉法院判决不公正
法院内部投诉,向执行庭的庭长、局长、法院的院长,原案件主审法官进行投诉;向检察院进行投诉,检察院对法院有监督责任。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审理。上诉案件可在本院进行,可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一、怎样投诉法院判决
1、法院内部投诉,向执行庭的庭长、局长、法院的院长,原案件主审法官进行投诉
2、向检察院进行投诉,检察院对法院有监督责任。
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怎样投诉法官最有效?
1.如果法院法官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2.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可以向其所在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举报。
3.也可向该县法院所在的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举报。如果涉嫌职务犯罪,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举报,或向该县法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反映或举报。同时也可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中纪委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