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宪法中规定?

是的;《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适用法律上的平等,不得表述为“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后者还包括立法平等等内容在内。

凡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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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表现:

这种法律上的平等具体表现为:全体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预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

他们可以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职位和职务,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1791年的法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这些原则。

法国《人权宣言》和法国宪法所确认的这种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反对封建专制和等级特权,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上,适应了当时历史发展的客观需要,后来被欧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广泛采用,成为资本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