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淘气家长是否担责?

孩子调皮闯祸,家长是否担责?精神病人侵权,谁来负责?未成年人权益如何维护?作为监护人有哪些职责与义务?本期《民法典通解通读》将为您解读《民法典》中有关亲密关系的守护。

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

《民法典》总则编第34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

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

代理被监护人从事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监护人的首要职责,监护人要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所有合法权益履行保护的职责。

保护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监护人不得利用自己担任监护人的优势侵犯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监护人还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不受其他人侵犯。

疫情突发

《民法典》及时回应

新冠疫情突发,为控制疫情采取对患者以及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与治疗。这期间导致部分没有自理能力的被监护人出现无人照料的情况。

为了应对类似疫情这种特殊情况,《民法典》中规定当出现特殊情况、紧急情况,导致监护人客观上暂时不能够履行监护职责的,由居委会、民政部门代为履行监护职责,为被监护人安排临时照料措施。

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

《民法典》总则编第35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履行监护职责

遵循被监护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必须遵循一切为了被监护人最大利益的原则。监护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保护被监护人,所以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的时候,要最大限度的保护好、维护好被监护人的利益。

不能为了方便自己、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去履行监护职责,这样会侵犯到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1:孩子调皮闯祸 家长是否担责?

在海口一家电影院中,一个小朋友在空座位上爬来爬去,多次用脚踢电影银幕,造成电影银幕损坏。在此次事件中,小女孩的家长全程在台下看着,并未制止小女孩的行为。事发后,影院方面表示,孩子家长对于屏幕的维修费用始终处于回避态度。

电影银幕属于价值昂贵的财产,当小朋友因为淘气造成损害后,孩子家长作为监护人是负有赔偿责任的。监护人首先要做好银幕赔偿工作,取得对方谅解后,要回家约束并教育孩子。

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1.保护好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4.当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损失时,监护人负有赔偿责任。

案例2:精神病人侵权 谁来承担责任?

在四川广德的一家奶茶店里,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突然对一旁12岁女孩进行殴打。经查打人男子曾有精神病史,并在接受药物治疗。

目前被打女孩及其家长已经接受该男子家人道歉,并就此事达成谅解协议。

被监护人的范围

被监护人指在监护关系中,处于监护之下的人。主要包括:1.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含年满16周岁且有工作的人);2.残疾人;3.患有精神病的人(包含间歇性精神病)。

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本身没有办法对这样暴力的行为来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应由他的监护人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