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为题写一篇半期总结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谁把党纪国法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党纪国法。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敬畏法纪之威,常怀畏惧之心,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切不可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钻法规制度的空子。只有尊重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才会严格按照法纪办事行事,才不会做超越法纪的蠢事,才不会“耍特权”。如果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感,就会轻蔑法纪,心存侥幸,放纵自我,以身试法,最终受到法纪的惩罚,失去的将是人生的自由。对法纪存有敬畏感,就会多一些自律,少一些盲目;多一些自省,少一些放纵。心存敬畏,自会培养一腔正气,使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没有哪一个干部的成长和成功可以离开组织的教育和培养。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摆不正个人和组织的位置,被提拔重用了,认为是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能力应该得到的,一点感恩之心都没有。认识不到组织把你放在这个位置上,是让你发挥能力和特长,为更多人服务。不能用努力工作回报人民、回报组织,而是凌驾于组织之上,一手遮天、独断专行,辜负了组织的希望、人民的重托。所以,领导干部要敬畏组织,应该将个人的成长进步融入全局工作的开展之中,不搞“小圈子”,要自觉维护大局与团结,抵御歪风与邪气,以优秀品格和工作业绩回报组织,赢得组织的认可和他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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