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签合同,但签了员工手册,员工手册上规定的条款,这个有法律效应吗。
一般来讲,如果员工手册有向员工出示(一般在员工入职时给员工签字,确认其已其手册中的内容),此时,员工手册相当于已向员工公示的劳动规章,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即使是给员工签过字了,如果手册中有对员工重大的不公平条款,法院或仲裁委也一般会否认这些条款的法律效力。比如说楼主在员工手册中规定“旷工一日扣三日的工资”,这一般是无效的。
根据你的描述你们签订的员工手册明显有失公平,应属无效,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追回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