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在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单位多,合同类型也多,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合同类型,通常由施工人员和设计人员签订,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一、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范畴,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两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简称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建设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发包人,勘察、设计单位称承包人。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当事人双方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 勘察、设计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均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承包人应当是具有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许可证,经有关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作为发包方,一般应是有国家批准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工程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和组织制度。勘察、设计合同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合同的订立应以国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有关文件为基础。 (三)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特征 勘察、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类型之一,它具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特征。 三、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勘察人的责任有哪些? (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在合同内约定实际损失的某一百分比。 (3)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应该了解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范畴,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两种,这点大家要注意。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