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供暖收费标准

漯河市集中供暖季自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遇异常气候,将适当调整供暖时间。收费标准,居民采暖费用暂定价为0.17元/平方米日。

2022年11月14日,漯河市供热办发布公告,11月15日起,如期为广大市民群众供暖。

集中供热是重要民生工程,关系百姓冷暖。漯河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建设。截至目前,漯河市中心城区入网面积达875万平方米,换热站数量133个,覆盖至市区六个区,惠及200多个居民小区和100多个行政企事业单位。“我们将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严格督促供热经营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处理用热用暖投诉,全力保障市民温暖过冬。”漯河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供热时间及收费标准如下:

依据《漯河市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于11月15日开始供热至次年3月15日止。漯河市目前暂定居民集中供热价格标准为0.17元/平方米_天,居民集中供热收费按建筑面积90%计算(如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热用户,一天的采暖费用为0.17×100×90%×1=15.3元);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标准为0.29元/平方米_天。

供热咨询方式如下:

华电(漯河)热力有限公司24小时热线电话:0395-2333900

漯河市供热监督电话:漯河市供热办0395-2926566

法律依据

《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 

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供热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设立抢险、抢修和服务电话,确保供热期间24小时不间断服务。

热用户有权就供热收费、供热服务等事项向热经营企业投诉或者查询,热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处理或者答复,不能当日处理或者答复的,应当在2日内给予处理或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