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民的学术研究

1994 年 11 月赴德国帕桑大学法律系为德国学生讲学一年。 1998 年 12 月在香港大学作了关于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的学术报告。 2001 年 3 月在美国乔治顿、美利坚和哥伦比亚等大学法学院交流诊所法律教育。 2002 年 5 月访问了俄罗斯的莫斯科大学等高等学校。 2003 年 6 月赴韩国的法制研究院、汉城大学法学院等交流了办学情况。 2003 年 9 月在日本东京参加第 18 届亚太地区法律研讨会。 2003 年 12 月出席了在台湾省东吴大学法学院召开的 “ 第 9 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 ” ,并作了 “ 诊所法律教育与中国法学教育改革 ” 的学术报告。 2004 年 5 月到新加坡参加了 “ 第一届亚洲法律学会 ” 年会,并作了 “ 唐律与唐前期社会发展 ” 的学术报告。 2004 年 7 月赴加拿大完成了上海市重点学科中 “ 加拿大法律发达史 ” 项目的最后工作。 2005 年 3 月受邀请去澳门大学法学院讲学。 2006 年 5 月在上海参加了 “ 第三届亚洲法律学会 ” 年会,作了 “ 20 世纪初中国法学的转型与现代化 ” 的学术报告。 2006 年 6 月应邀到日本青山学院大学讲授了 “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程 ” 、 “ 中国法制现代化中的几大问题 ” 、 “ 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 ” 等专题。 2007 年 5 月在印尼的雅加达参加了 “ 第四届亚洲法律学会 ” 年会,与到会专家交流了中国法治发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