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法八不准?

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下列内容:

1、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中核定的医疗机构名称不符的、或者使用其他不规范名称的;

2、与药品相关的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制剂以及医疗机构自制的中药配方药品、中药汤剂等;

3、涉及推销医疗器械的内容;

4、从业医师的技术职称,包括“XX博士”、“XX专家”等非医学专业技术职称;

5、使用未经过临床验证、评定的诊疗方法,或者不确定、不规范的诊疗方法的;

6、诊疗科目、诊疗方法等宣传内容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范围的;

7、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

8、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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