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头支票的罚款和赔偿
空头支票的罚款和赔偿如下:
1、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票人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收到空头支票的人可以要求出票人给予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如果出票人有骗取财物的目的的,还可能会承担刑事处罚。
空头支票的意思:
空头支票通常指的是支票持有人者在进行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数额的无用支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银行分支机构收到银行上报的空头支票违规行为信息后,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
票据当事人应当依法从事票据活动,行使票据权利,履行票据义务。
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应当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统一格式的票据。
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