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对消防施工检测及产品单位的监管措施
1、完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倡导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必须融入时代主题,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来思考和完善。要完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建立坚强的制度保障,指导执法开展。要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市场检查,净化消防产品经营环境。与工商、公安、质检、宣传等部门周密配合,通过联合执法重力打击造假售假行为,不仅要对已经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及时销毁,更要挖出其源头,取消生产资格并追究其刑事责任,让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上无立足之地。要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消防产品质量。规范生产企业的经营行为,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逐步形成常态化,从而不断提高消防产品质量。要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协助把好质量关。要建立和完善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介机构工作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为消防部门监督执法提供一手可靠依据。
各级消防部门要把加强消防产品的日常检查作为防火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对辖区消防产品销售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抽查,检查采取资料审查、随机抽测、现场实验相结合的形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经营销售的渠道,并把日常检查与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对消防产品管理的高压态势,有效阻止不合格消防产品流入市场。凡是经营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都要进行查处,并依法从重处罚。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形成威慑、引发舆论关注。
2、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素质
随着消防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消防产品的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产品的种类也日益繁多,消防产品更加明细化、复杂化。这就要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特别是对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现场判定方法和消防产品检查流程要有详细的了解,熟练掌握正确的检查判定方法,提高自身消防监督业务水平。
基层大队要科学配备执法监督干部,定期对执法监督干部进行专业培训、岗位练兵和考试,杜绝专业水平低、业务素质差的现象。要组织学习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公安部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使其掌握消防产品现场判定标准、检查方法、产品的一致性检查、现场产品性能检测及产品的抽样、送检规定和办理违法案件的程序。要组织专家现场教学,通过实地实操,积累经验,提高消防产品执法能力。要推广科学化现代化执法手段,通过研发、创新,推广一批轻便可携带、易操作的消防产品检验器材装备,用于辅助监督执法。要建立与消防产品科研机构的互通渠道,一有技术问题,便可直接向专家、智囊请教,缓解基层人才较少、专业素质欠缺、难以解决各种技术难题的尴尬实际。
3、改进对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方法和力度
从源头上严把质量关,防止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入市场。一方面要抓正规生产、销售、维修企业的质量标准化,另一方面要打击地下制假窝点和不良商家。质监、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经公安部认可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于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依法从重处罚。凡是产品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的企业,一经发现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仅仅是罚款没收不合格产品的问题,而且要停产整顿,对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生产企业要报请公安部消防产品评定中心予以停证处理。要按照危害公***安全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罪,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起到处罚一个,教育一批的警示作用。
把好消防产品市场流通关。相关部门要提高经营消防产品的门槛,控制数量,慎重审批。要严格执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关键是尽早从源头上控制住产品质量,不再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其次才是对经营者进行处理、净化市场。按照目前自下而上的做法,既浪费时间精力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国家有关部门、省级单位抓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州、市抓消防产品经营门市,县级部门抓消防产品使用者,从上而下抓起效果会更明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社会对消防产品的法制意识
消防产品监管依靠消防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引起整个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参与。不仅要加强政府部门对企业的验收监测,更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社会媒体的力量。及时通报国家消防管理现状,加大社会对消防安全的监督,提高消防安全的质量。在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过程中,消防部门自身要首先转变观念,从消费者入手,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GB588--2005《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使消费者也能了解和掌握判定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规则,变被动为主动,正确选用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合格消防产品。另一方面,对于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的单位,在提高其辨别不合格消防产品能力的同时,还要积极讲清其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做好事前教育预防。
5、凸显政府主导,发挥对消防产品市场监管的职能作用
地方各级政府要明确在消防产品市场管理中的职能定位。实行消防产品市场化后,政府的职能要及时转变,以提供政策引导、宏观调控和公***服务为主。在政府能力所及的条件下,既用足市场,又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政府的监管具体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必须严格推行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标准;二是监督消防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服务过程;三是领导职能部门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四是扶持和促进中介组织的发展;五是完善舆论监督机制。
6、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消防产品的社会关注度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等,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设立消防知识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宣传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社会危害,让广大群众了解如何辨别消防产品的真伪。聘请形象大使,通过拍摄公益广告,高频次主流媒体播放,宣传依法生产和使用合格消防产品的理念,形成人人知晓的浓郁社会氛围。依托消防部门、科研机构组织培训讲座和常态化宣传,面对面讲消防产品,普及消防产品相关的法律知识技术标准,提高人们关于消防产品的专业素质。依托公安部开通网站,设置查询功能,可以全面查询、在线查询有关消防产品的各类知识、技术参数、真假辨别、维修常识等,不断丰富宣传普及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