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是什么

1、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如下:

(1)主体合法。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2)形式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3)取得方式合法。证据取得方式合法。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证据的合法性有哪些

合法性是指证据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要件。有以下几个内容:

1、证据的主体合法。证据的主体合法即要求提供证据的主体符合法律的要求。比如,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2、取得证据的程序、方式合法。合法性证据的取得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的形式合法;

3、证据的形式合法,也就是证据的有形载体必须符合法定的要求。比如,鉴定意见要求写明参加鉴定人的姓名、职业、所依据的材料、分析的过程、参加鉴定的鉴定人签名并加盖鉴定机关印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鉴定结论,就不是合法的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