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代表民意,政治与行政分开之后,如何保证行政按照政治机关决策执行

政治适度控制行政

为了求得有效的行政管理,就必须将政治与行政分开;同时,“在一个民治的政府里,表达国家意志或制定法律的机关,必须对执行这种国家意志或法律的机关进行某种控制。”

被委托执行这方面国家意志的机构,应该具有极大的独立性,为了保持这种独立性,甚至冒险使表达出来的国家意志丧失它作为实际的行为规范的资格也在所不惜。

2、行政应当适度集权

国家行政体制从其一开始,就包含着行政集权的萌芽。而在城市中,为进行必要的改革而迈出的第一步是使城市的行政集中和集权化。只有行政在一定程度上被集权化了,才能达到政治与行政功能之间必要的协调。

首先,在全国、州和城市集中行政权力,承认有一种政府功能应该是不受政治影响的,同时政党作为一种政治性团体,必须受到公众的限制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