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资达到多少算刑事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赌资的规定,赌资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可构成赌博罪,但并非只要赌资达到五万以上就构成赌博罪。赌资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的同时,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赌博罪的罪名才能成立:1、犯罪分子组织、召集了三人以上参加赌博;2、犯罪分子组织多人参加赌博的目的是通过抽头渔利等方式营利。
如果行为人只是参与赌博,并非赌博活动的组织者,也不从赌博活动中营利,即使赌资超过五万元,行为人也不构成赌博罪。但依然构成赌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对其处以最高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同时应处以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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