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惯例和习惯法有什么区别?还是就是一样的
经你这么一提,才发现“法律惯例”与“习惯法”原来如此近似。根据现在我查找的资料,只能给予你下列回答:(1)在法律中,习惯或习惯法是指在特定社会环境之下,可以被客观辨认出来的已经被建立的行为模式。一般来说,习惯法存在的环境有以下特征:可观察到一定的法律实践;相关当事人认为其具有法律效力。(2)“惯例”在法学领域一般翻译成convention,根据convention还有其他“大会、公约、协定”的意思,所以,我认为,惯例应该是经过一种双方或多方的确认的行为或做法。注意:一般惯例用于国际性的法律文件中,例如公约、协定等,而习惯一般仅用于一个国家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