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校园欺凌事件很难解决?

正好昨天有同事聊到校园暴力问题,今天就遇到题主的提问,那我们就聊一下校园欺凌吧。校园欺凌之所以都上升到教育部出文规范,那就说明问题已经很突出了,教育部门和家长面对越来越多的校园欺凌事件,也是有此一问:为什么难以解决?

首先是法律低估了现代社会青少年的心智成长。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收容教养。法律在对于青少年的违法行为处理上,显得过于柔软,打着保护未成年人的旗号,均衡欺凌事件的双方法律地位,其实在折损受害方未成年人的权益。当下社会孩子们获得信息渠道多,营养充足身体发育快,法律的年龄段限制早已显得落后于时代,甚至有写孩子明知违法但是有明确知道法律的未成年人保护条款,而变本加厉为所欲为,这种情况下法律些怂恿意味,自然就难以形成威慑,校园欺凌难以解决。

其次是家庭教育助长校园欺凌。

当然这一条谈及的家庭教育,也包含家长在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条款存在下的不重视,进而体现在家庭教育中对于校园欺凌事件的漠视,尤其是欺凌的主动方家长。中国家庭过分重视学生成绩而忽视道德教育。在发生欺凌行为后,多数家长甚至学校都选择低调处理,尽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和机制来面对欺凌事件,而家庭对校园欺凌的认识也相对薄弱。校园欺凌是成人世界“丛林法则”与社会负面情绪在学生身上投射而成的一种“镜像”。家长们会认为是小孩子打架,甚至把它当作一种无足轻重的“恶作剧”,或沉默以对,或“小事化了”。这就助长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另外,还有受害方的教育问题,如果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家长如何告诉孩子,是告老师?还是打回去?受欺凌的一般是弱小的孩子,不管家长怎么选择上面的处理方式,有些孩子可能都不选择,而是既不告诉老师又不敢打回去,这就埋下了继续受欺凌的祸根。再有就是学校对于欺凌他人的学生的处理,勒令退学一般是最后绝招,这样一劳永逸的处理了本校园欺凌问题,但是,犹如放虎归山,没有学校束缚后的孩子可能变得更加凶狠,学校吧问题推给社会的做法,是极其错误和不负责任的,被退学的孩子反过头来还是会继续作为校园欺凌的隐患,还可能导致更难以控制的社会问题。

再次欺凌事件当事人获得利益有恃无恐。

这一条是前面两条合力产生的结果,之所以单独罗列出来,是希望从欺凌的主动方角度分析校园欺凌为什么频发。在法律的错误保护和教育的不到位两个因素***同作用下,提前发育的未成年人对于自己所处的优势地位认识清楚。给了未成年人错误暗示,认为未成年犯罪终会从轻处罚,即使要担责任也“不敢”把孩子送去坐牢,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完全不需要负法律责任。法律对涉罪未成年人过于强调“轻刑化”处理,降低了未成年人的犯罪成本,导致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有恃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