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在法律诉讼案件当中,被告与原告均为当事人,所以不论是被告还是原告均可以享有申请延期举证的权利
诉讼案件当中,当事人有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的责任,并且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供。如果当事人有困难在举证期限内不能提供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那么被告可以申请延期举证吗?被告人申请延期举证之后原告人的举证期限有无变化?下面的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一、延期举证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法律诉讼案件当中,被告与原告均为当事人,所以不论是被告还是原告均可以享有申请延期举证的权利。二、被告申请延期举证后原告方举证期限有无变化。
原被告双方举证期限均为一个月,但是在举证期限快届满时,被告申请了延期举证一个月,而原告没有申请,因此在原告举证期限届满后,被在某案件中,告仍在举证期限内。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想要增加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针对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于2008年12月11日发布并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该规定第六条规定,关于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问题。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经人民法院准许的,为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因此根据上述问题,如果被告申请延期举证,那么即使原告没有申请延期举证,同样也适用于原告,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延期后的举证期限内实施所有可以行使的权利。 所以案件当事人不论原告还是被告双方都有权利申请延期举证,并且有一方申请延期举证之后另一方自动享有该权利,这也是我国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的保护。由此可见被告可以申请延期举证,只要按照规定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延期举证申请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