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包括口粮地吗?

1.村委会1998年时根据种地交征购确定土地产权有法律依据吗?

:1998年属于二轮承包,当时的法律依据是由各省自行制定的办法或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2.93-98年间我们耕种土地符合上级延包政策吗?

:此时的承包不可以用以后的省政府镇定讨论是否“符合”,因为法律不溯及既往。只要符合当时,地方政府的规定就可以。

3.没有经过村民签字认可的土地转包协议有效吗?

:土地转包,是指村民之间将自己从村里承包到的土地转给他人耕种的行为。你说的是二轮承包,不属于转包。二轮承包的发包人是村委会,村委会决定发包给谁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行为。

4.如果没有效力,农民手里的土地经营权证书(红本)是否有效?

: 土地经营权证书是根据村里与承包土地的村民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由政府签发的。有效。

5.乡镇及村委会极力打压(白本),仅仅是想维护稳定大局?

:当政府颁发地经营权证书“红本”之后“白本”就自动失效了。

6.大多数(白本)人的权益如何去保障呢?

:无效的证件不存在权益和保障。

7.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何在?如果靠协调不成该怎么办?上访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由法院直接受理。不受“上 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