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宋代继承制度

宋朝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受男子继承权的一半,并承认遗腹子和亲生子的同等继承权。

南宋又规定了户绝继承,即无男子继承的规定,分为(1)立继:即夫亡妻在,立继从妻;(2)命继:夫妻俱亡,立继从其长亲属。

其中在室女享有3/4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财产继承权。出嫁女享有1/3财产继承权,继子1/3财产继承权,1/3归国家所有。?

宋代财产继承是诸子均分,只不过财产分割时增加了政府的行为,即“官中从中”,当地官府起到了公证的作用。

扩展资料:

诸子均分制是自给自足农业经济和血缘拟血缘群体***有制***同规定的独特的财产继承制度,它包含着“袭位”与“析产”两个基本内涵。

“袭位”是为了“传宗”,即保障父家长集权的传承;“析产”是为了接代,即保障族群分脉枝叶同生***长。二者相辅相成保证了“祖业”传承。

中华文明的经济制度是血缘拟血缘***有制,它不仅意味着一家一户财产的血缘***有,还意味着整个社会和国家财产的拟血缘***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宋代继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