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主要有三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12·25 法发[1995]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上有公***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1999.6.25 法释[1999]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同犯罪 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6.30 法释[2000]15号)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12·25 法发[1995]23号):
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 的,构成侵占罪。
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上有公***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1999.6.25 法释[1999]12号):
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同犯罪 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6.30 法释[2000]15号):
第二条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 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犯论处。
第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