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道夫.希特勒统治时期,犹太人过着怎样的坐活?
从史料上分析来看,纳粹德国迫害犹太人的暴行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互相联系而又逐步升级。 第一阶段:自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上台到1938年11月9日上演“砸玻璃之夜”丑剧的前夕为止。这一阶段,纳粹德国反犹的核心是从限制到剥夺犹太人的公民权利,从形式上讲,基本上保持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温和”状态,实质却是为他们为最终消灭犹太人扫清经济上和政治上的障碍。 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当选为德国总理,此后,就开始了他疯狂迫害犹太人的行动,从此,灾难就降临到犹太人头上。最初,纳粹德国采取抑制犹太人的措施。主要是禁止犹太人当公务员、法官、律师、医生等;不许犹太人进入公***娱乐场所;不向犹太人商店购买商品。这一政策的实施,限制了犹太人在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的权利,使德籍犹太人的社会地位降为“次等公民”。 1935年9月15日,纳粹党在纽伦堡召开了代表大会,这次大会使抑制犹太人的政策进一步升级。希特勒在会上宣布了剥夺犹太人公民权新法律,使犹太人再次由“次等公民”降为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国家居民”,从此失去了作为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一切法律保障。接着,纳粹德国根据这个新法律,强行把这些“国家居民”驱赶出境,移民到其他国家和地区,从而完成了从限制到剥夺犹太人权利的升级。 第二阶段:自1938年11月9日的“砸玻璃之夜”至1942年1月20日的“旺湖会议”为止。这一阶段,纳粹德国反犹的核心是从基本人权上剥夺犹太人作为人的生存权利,形式上完成了对犹太人从财到命、从灵到肉的浩劫的一切准备,即守成了由“文”到“武”的浩劫的过渡,最后剩下的只是最终从肉到体上消灭犹太人了。 1938年11月9日,经过希特勒及戈培尔等人的精心策划,由纳粹领导集团的导演和怂恿,爆发了史称“砸玻璃之夜”(又译“水晶之夜”)的反犹惨案。这天晚上,德国各地以及奥地利的法西斯分子走上街头,挥舞棍棒,对犹太人的住宅、商店、教堂进行疯狂地打、砸、抢、烧,公然迫害和凌辱犹太人。在这一惨案中,据统计有36名犹太人被杀害,36名重伤,267座教堂被焚毁,7500余家犹太人商店被捣,3万余名犹太男子在家中被捕,押往达豪、布痕瓦尔德和萨克森豪森集中营,嗣后均被害或折磨致死。经济损失仅砸玻璃一项就高达600万马克之巨。 丑剧发生后的第3天,纳粉德国的多名部长在戈林的召集下,召开了一个专门研究犹太人的会议,策划着剥夺犹太人作为人应有的尊严和权利。迫使犹太人把焚毁的教堂清除干净,修成停车场供德国使用;强制每个犹太人佩带一个具有侮辱性质的标记;强迫受迫害的犹太人向纳粹赔偿10亿马克。正如有的史学家所说:“这次暴行和接着根据其目标所采取的措施使得没有任何组织的犹太人的生活陷入了绝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