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期间的“空印案”是怎么回事啊
空印案是发生在明代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
明朝时每年布政司和府、州、县衙都得派计吏到户部报告钱粮、军需等财政收支项目,经过户部审核数目完全符合者,才准许报销。
如果钱谷数字有分、毫、升合不拢,整个报销册便被驳回,重新填写造册。布政司离京师远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有千里上下,所以为了减少来回奔走的麻烦,上计吏习惯上都带有预备好的盖过官印的空白文册,“遇部驳即改”。
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发现了这一情况,认为其中一定有贪污舞弊行为,决定严加查办,自尚书至守令皆被处死,其他被判处杖刑并发配边关者不计其数,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空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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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建立之初,经过连年战乱,经济遭到了严重破坏,人民生活困苦不堪,阶级矛盾依然非常尖锐。因此新生的明王朝面临着迅速恢复和发展经济、缓和阶级矛盾,以巩固政权的艰巨任务。
而要完成这一任务,必须实行“休养生息”政策,解决明初的贪污受贿问题。因此,朱元璋称帝后更加注意倡廉肃贪。对于贪官污吏,即便是功臣宗亲,朱元璋也一律严惩不贷。
永嘉侯朱亮祖出镇广东,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强迫番禺知县道同释放被捕的犯法土豪及其亲戚,并诬告道同致死,朱元璋得知此事后,将朱亮祖及其儿子朱暹依法处死。最为有名的两桩大案是“空印案”和“郭桓案”。
朱元璋所进行的反贪运动,无论其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用刑之酷及深入彻底程度,都是史无前例的。
人民网——明朝洪武年间反贪风暴:朱元璋缺乏法治观念
百度百科——空印案